竹马的拖鞋

十万年太早 只争朝夕

那就来掰扯一下。

言论 权利 自由 与约束

mockmockmock:

I. 凌野(?)的言论问题


我不认识这个人,她说了啥我也不知道,Tag我还是没刷,只见她在首页被提起了好几次,又被那个上赶着来找我撒气的人简单科普了一下,猜测这件事和他/她有关,肯定是说了什么不好的话,我觉得任何言论,只要不实,那么人人都可以反对——任何讨论,首先是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。


但我不知道她说了啥……所以我只能给一个普遍的结论




II. 谁有权利让说谎/造谣的人道歉?


我觉得人人都有权利主张,但手段和方式恐怕因人而异,但手段和方式是不是有效(合理),以及能不能达到目的,呃,这个只能交给时间来判断了。




III. 同人的权利?


同人写作者不拥有角色,这个应该是圈内的共识。但是怎么描写人物,写作者至少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。有些作者对于同人角色投注了很多个人的性幻想,坦白说在我看来也是一种自由。


我个人不喜欢也不接受我喜欢的角色/真人受到侮辱(这个之前真的说过了让我省略吧我现在头很痛很痛),但如果大家读过性心理学的书籍,应该知道有一部分人是可以从凌 虐中得到性快感的。所谓的“性少数者”在我看来肯定不能简单地归结为“变态”。我一般判断的标准是是否两情相悦,是否获得了“事前许可”。


恋 童是另外一个范畴。就算是纳博科夫,《洛丽塔》也一直受到广泛的批评。文学是不是可以超越道德而存在,呃,首先,我觉得至少先写原创再讨论这种形而上的问题吧……


还是那句话,同人文的最先出发点是“写作者并不拥有人物”。




IV. 看到了我不喜欢、不认可的文章/观点怎么办?


A. 直接走开——这个最简单;


B. 表示抗议——当然这个也没问题;


C. 其他……


但是请注意,无论是谁,都有不接受批评的自由。另一个假设是:人要为自己的“自由”付出代价。这个代价是什么?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。




V. 谁能代表某一群人?


呃……坦白说,这个……这和选议员完全不一样,比如在楼诚圈,作者和读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契约关系,作者肯定不能代表读者,反之亦然;我一向的观点是,在建立契约之间,人只能代表自己。


何况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在同人圈里往往是相互转换的。


如果有些人认为作者拥有更多的粉丝就可以有更大的话语权,我个人不这么认为。大家都是平等的。“有大量拥护者的人说得就是对的”并不是一个天然正确的句子,恰恰相反,历史数次证明这句话不对。




VI. 楼诚、楼诚衍生和RPS的关系?


啊呀这个可就更因人而异了!


我个人一直觉得这三者之间差别特别大,我只写第一种,几乎不看第二种,完全不看第三种。 


有些人会觉得三者之间差别一点也不大,都可以萌,都吃也都写。


我觉得都没问题,没有好坏高下之分。就是个口味问题。


但不管是哪一种,这个都是同人文化的一种,是写作者的虚构——即便是建立在真人基础上的最后一种,相当多的细节也是虚构的。


文学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:虚构!


那么我的观点又回到III——同人的权利。




VII. 在没有委托关系前提下,人可以为他人负责并代替他人发言吗?


我的答案很简单:不能,也不应该。




VIII. 真人粉和同人粉的关系?


呃……除了所谓的双担粉,想不到有什么关系。我不觉得A比B更高贵(?)一点,也不觉得B比A更有发言权。我也不觉得一个人的“身份”能天然假设这个人的一切发言都是“真实的”和“正确的”。 




IX. 吵架和刷屏有用吗?


我觉得可能没有吧。因为我首页基本上都风平浪静,我的生活基本没有被打搅……


(但这完全是我的个人观点)




X. 我个人最反对的是什么?


A. 造谣和说谎;


B. 对于思想以及言论的审查和自我审查。


排名不分前后。




暂时写了十点,有其他能想到的容后再补吧。


提醒大家春天睡觉一定要关窗啊!


并且,我已经很久很久不刷TAG了,新文也没看,也就看点15年16年认识的老作者的文,有就看看,不写我就自己脑内。真的,大多数人还是要为生活奔忙的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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